达宁案例丨新规落地、天价罚单——网络食品监管进入“深水区”一个售假蛋糕牵出35.97亿元罚单,揭开网络食品监管破局信号

2026年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一纸处罚决定震动行业——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7家头部电商平台因“幽灵外卖”系列案被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被罚1968.74万元,各平台还被责令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

这场创下《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罚款金额之最的执法行动,恰好发生在一系列网络食品经营新规密集出台的窗口期。从2026年5月20日起,《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也将生效

这两股力量——新规的制度建设与天价罚单的执法震慑——共同宣告:网络食品监管已从“宽松软”迈入“严紧实”的新阶段。平台经济的流量红利,正在与食品安全这一底线要求正面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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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蛋糕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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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缘起于一个看似普通的消费投诉。北京海淀区居民刘先生在某外卖平台上一家名为“甜颜情书”的蛋糕店购买了一款蛋糕,收到后发现商家将不能食用的鲜花直接插在蛋糕上。执法人员前往注册地址核查,却发现根本找不到这家店铺;进一步核验证照后发现,该店铺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假证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远超预期的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甜颜情书”名下378家连锁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是伪造的,且无任何线下实体店铺。这些“幽灵店铺”通过一个名为“转单宝”的平台,将订单层层转包——消费者支付252.4元的蛋糕,“幽灵店铺”截留122元,外卖平台收取服务费50.4元,而实际制作蛋糕的小作坊仅拿到76.8元

更具冲击力的是数据规模:在“转单宝”平台共查出转单蛋糕订单超过360万个,7家电商平台共被查实67604家“幽灵店铺”。部分伪造证件的荒谬程度令人咋舌——北京海淀区的商户,发证机关竟标注为“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加盖的却是“南充市”的公章;有的证件签发于2024年,发证机关却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已不存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仅北京海淀区就有10家店铺共用同一张编号的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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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补位:新规构建多重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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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7亿元罚单释放了强烈的执法信号,但监管的真正意图不止于“罚”,更在于“立”。2026年上半年密集出台的多项新规,正是为平台和商家划出了明确的行为边界。

(一)资质审查:从形式审核到实质性审查

将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4号)明确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平台应当通过技术识别、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实质性审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销售食品

这意味着,平台过去“有证即过”的形式审查模式已走到尽头。新规将审查义务从“程序性动作”升级为“效果导向的义务”——不仅要“审”,还要“审得准”。

(二)转单的终结:订单不得委托他人加工

针对“幽灵外卖”案件中暴露的“转单”问题,将于6月1日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给出了明确回应。新规要求,无堂食商家须在主页面标注“无堂食”标识,并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14天

更关键的是,转单行为将失去法律立足之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早已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新规再次强化了这一要求,平台若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数据留痕:订单保存不少于三年

在信息追溯方面,新规设置了更长的保存期限。《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网络食品销售的订单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这一规定与此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相比,期限大幅延长,为事后追责和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充分的数据支撑

(四)直播电商:四类主体责任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3月20日起,《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正式施行。新规将责任明确划分到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MCN机构四类主体,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MCN机构也被纳入责任承担主体

这一规定直击直播带货中“翻车不粘锅”式的责任推诿——主播、机构、平台将各司其职,谁也无法轻易甩锅。

(五)双罚制:从公司到个人的责任穿透

“幽灵外卖”系列案中,监管部门不仅处罚了平台企业,还对7家平台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罚款1968.74万元。其法律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双罚制”——在单位违法的同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食品安全合规不再是“公司的事”,而是直接关联到个人腰包和职业生涯。“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这些岗位承载着实实在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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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逻辑的里程碑式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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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新规是在“建制度”,那么35.97亿元罚单则是在“树标杆”。这起案件的执法逻辑,有两项突破值得所有平台企业高度关注。

第一,“一店一处罚”,颠覆过去“20万元封顶”的处罚下限。过去对电商平台的处罚,通常将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的行为“打包”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顶格处罚也就20万元。违法成本低,“幽灵外卖”屡禁不止

本案中,监管部门彻底改变了这一逻辑——采用“一店一处罚” 的认定标准,即平台内每一家未履行审查义务的“幽灵店铺”,都对应一次独立的违法行为,罚款累计计算。从违法店铺数量来看,京东最多(43190家),拼多多次之(9463家),美团(7031家)及淘宝闪购(6329家)紧随其后,最终罚款总额被推升至35.97亿元量级

第二,处罚不仅针对平台,也穿透至个人。

“双罚制”的适用,使得企业违法成本从“公司出钱”升级为“责任人肉疼”。这不仅是个案中的惩戒,更是对未来所有平台管理者的长期警示——合规不是“应付检查”,而是必须融入日常经营的底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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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所提示:平台与商家的合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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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5月20日、6月1日相继生效的新规,以及“幽灵外卖”案释放的执法信号,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应尽快采取以下行动:

对于平台企业:1、升级资质审核机制:建立证照AI智能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证照中的异常要素;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库对接实现实时校验;对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品类设置更高的准入门槛和更严格的核查频次2、排查转单风险:对平台API接口调用进行审查,防止第三方平台通过技术通道转嫁订单;建立转单行为监测机制。

3、落实“每六个月核验”要求:建立商户资质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更新。4、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5、配合执法不设障:本案中,个别平台因暴力抗法、拒绝提供材料被加重处罚,这一教训值得吸取。

对于入网商家:1、确保持证经营、信息真实:不得使用虚假或他人证照,不得超范围经营。2、杜绝转单: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将订单委托他人加工制作。3、落实配送环节责任:推行“食安封签”,对需温控食品采取相应措施。4、配合平台审查:主动更新资质信息,配合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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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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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7亿元罚单与一系列新规的落地,标志着网络食品监管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从“规则模糊”走向“标准清晰”,从“选择性执法”走向“精准量罚”,从“轻违不罚”走向“过罚相当”。

   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这一系列变化释放了明确的信号:流量的尽头是责任,规模的背面是合规。 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在灰色地带寻找“创新”空间的平台与商家,或许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风险敞口——因为监管的探照灯,已经照进了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