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隐匿转移财产规避 28 万余元债务,涉拒执罪获实刑
在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案执行过程中,面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高额债务,被执行人张某多次采取规避执行的行为:未如实申报财产、假借他人名义出售自有豪车、授意他人竞拍被法院司法拍卖的自有名表,并通过他人银行卡收取款项达 28万余元。达宁律所执行部门在接受委托后,主动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系统梳理了张某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链条,为案件刑事追贵提供了扎实的证据支持和法律论证。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除上述行为外还存在未报告的其他债权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作出了实刑判决。